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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自主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自主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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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5 08:00-2026/8/21 18:00

经报请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2名。

主要岗位:中心职能工作、财务工作辅助岗。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

(五)服从单位管理,责任心强,能够长期稳定在岗工作。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尚未期满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的;

(三)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学生;

(四)其他不符合聘用为政府购岗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至8月21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三楼302办公室;

(四)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或二寸电子照片);

4.填写《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额的,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工作由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政府购岗政策落实薪酬社保待遇。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薪酬标准统一为3000元/人/月(包含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费)。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自主公开招聘人员为政府购岗辅助人员,由用人单位管理、使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全程自主组织,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桥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所有。


七、咨询与监督

有关政策咨询或意见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反馈。

咨询电话:0376—3788306

监督电话:0376—378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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