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律师协会招聘党建工作专员1名
新乡市律师协会招聘党建工作专员1名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11 -2025/6/20 18:00

因工作需要,新乡市律师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中共党员优先。


(三)本科(包括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退役军人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撰写党建工作材料经验的优先。


(五)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填写附件《新乡市律师协会党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hnsxxslsxh@163.com,邮件标题名为“应聘党建工作专员岗位+姓名”,邮件标题名错误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20日18: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交材料:


1、《新乡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招聘报名表》(附2寸近照);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工作经历证明和离职证明;


5、本人亲自撰写的文稿或其他可以证明相关能力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面试


市律协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接到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其他不具备报名的情形。


(二)薪资待遇面议。


(三)最低服务期限:录用后培训上岗,试用期三个月,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在岗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其他: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金勇联系电话:18638315188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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