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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招聘160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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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1 08:00-2026/8/25 18:00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及抢险救援执勤力量,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待遇

(一)有关奖励政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能力素质过硬,符合指挥员条件的可选取担任政府专职队站指挥员。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二)工资按月发放。招聘到岗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工资薪酬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薪资结构执行,按照工资政策定期增资,并为专职队员缴纳七险一金,人均工资4000---8000元/月(含绩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重疾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考勤情况,参与24小时集中备勤值班,参加一线灾害救援和灭火救援的人员享受执勤补助、高危补助和重大现场执勤相应补助。

(三)相关优待政策。集中培训结束后,退役军人、退役消防员考核成绩评定为优秀的,优先享受军龄或工龄套改政策;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享受岗位等级评定;持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认定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的,经人社部门和支队政治部认定后,可享受特殊岗位补助政策。

(四)统一待遇保障。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人员被装统一发放,实行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五)驻勤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模式管理,履行执勤战备职责,执勤战备工作严格按照执勤战斗条令有关规定执行。队员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入职时间一年以内的队员每月轮休假为6天,入职时间一年以上的队员每月轮休假为8天。

年休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入职不满一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享受年休假;(二)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三)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四)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男方在女方分娩孩子的当年,陪产假30天。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退伍军人、有抢险救援相关技能或经验的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二)岗位条件

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年龄要求如下:

1.战斗员岗位

①男性,年龄满18周岁,28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至30周岁;

②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体检合格、体能心理测试合格),取得高中、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学历;

③掌握机修、水电、电焊、电器维修、计算机、烹饪等技能,或有体育、文艺特长,或有抢险救援相关技能经验者优先招录。

2.驾驶员岗位

①男性,年龄满20周岁,3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

②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体检合格、体能心理测试合格),取得高中、中专和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学历;

③掌握特种机械、车辆驾驶、舟艇操作或汽车维修等技能,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优先招录,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3.通信员岗位

①男性,年龄满20周岁,3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②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体检合格、体能心理测试合格);

③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备文字写作、视频编辑、摄影摄像、PS/PR等能力,或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无人机飞手证书等相关技能证书者优先录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违法劣迹的;

3.有吸食毒品、寻衅滋事、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曾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开除的;

7.有其他不良行为,不适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8.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患有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疾病、传染病等疾病、疑似疾病或有上述病史的;

9.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


三、招收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160名,招录计划分配详见下表。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个人报名志愿及调剂意愿,分配至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各大队及支队本级工作。


四、招收程序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由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具体实施,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面试答辩、心理测试、体格检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初审。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只收取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额外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③《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1,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完整);

④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⑤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以及报考驾驶员、通信员岗位的人员,需额外携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符合优先招录条件、年龄放宽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报名人员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适时由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1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标准参考附件2)。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面试答辩。面试与体能测试一并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通知。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其中: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同时需无色盲、色弱及严重眼底疾病,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报考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24小时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经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特别说明:体格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不易发现的疾病: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有病史的,并在入职前或集中培训前未如实报告的,如在工作期间再次发病,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将按照不予录用或直接辞退处理。

(六)聘用集训。根据体能测试、面试答辩和体检情况,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成绩符合录取条件未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进入补录人才库,期间网上公示不少于5天。随后由市消防支队出具无犯罪证明函,本人持函到户籍地公安部门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凡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和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不予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特别说明:集中培训不满15天主动离职的,不予发放当月工资;集中培训期间无故中断的,须退还培训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使用费。

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因无正当理由离职的,视为单方面违约,须向签订合同的消防救援大队或支队支付培训期间产生的伙食费及被装折旧费等专项培训相关费用。


五、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遂行日常处置火灾、洪涝灾害救援、地震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指挥保障等综合抢险救援任务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内容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集训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人员分配至市区及县区队站参与执勤备战。


六、报名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报名地点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可选择以下任意就近报名点现场报名。

1.魏都区报名点:

魏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五一路1030号,联系电话:0374—8387119

2.东城区报名点:

东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与景福路交叉口南50米,联系电话:0374-2121008

3.长葛市报名点:

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长葛市金英大道1888号,联系电话:0374-6211201,0374-8526021

4.禹州市报名点:

禹州市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禹王大道西段南50米,联系电话:0374-8289119

5.襄城县报名点:

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襄城县紫云大道襄城公园对面,联系电话:0374-3997119

6.鄢陵县报名点:

鄢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鄢陵县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向北200米,联系电话:0374-7769119,0374-7766119

(二)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至8月25日。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期间不开展工作。

(三)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聘用考核和体检、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微信群通知、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五)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提示:此次招聘由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地方机构举办入职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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