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为就业困难群体开展有效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25人,主要安置在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的协助管理岗位和后勤保障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安阳县户籍或在辖区内常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困难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月16日。
报名地点:安阳县政务服务大厅A08号窗口。
2.报名方式: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到本人常住地乡(镇)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在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乡镇人社所或社区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不少于3次就业援助记录,且相关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上岗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岗位匹配
根据报名和岗位要求组织能力测评。参照个人就业困难状况和岗位匹配情况录用,就业特困人员优先安排。
(四)岗前公示
拟上岗人员名单在安阳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培训和上岗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办理上岗手续。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组织参加培训。
四、待遇和考核
(一)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安阳县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社保部分),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聘用合同首次签订1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签1年,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三)公益岗位在岗人员需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考勤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其考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作为发放岗位补贴的依据。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或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领取相关经营性收入的;
4.在村级两委、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领取劳动报酬或缴纳社会保险的;
5.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间或期满的就业困难人员;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正在领取失业金的;
8.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5924830
安阳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