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6人65个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发〔2025〕3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86名,包含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等医学专业。上述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
具体招聘信息详见《2025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招聘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
5.在招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健康禹州”和“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6日08:00—8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通过网页打开报名链接: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VNqcEFsb1BmekZz,如实填写上传报考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重复报考视为无效,最终报考信息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25日—8月27日(8:30—11:30;15: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禹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2025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带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
(四)笔试
全市统一组织笔试考试,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中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招聘。
(五)面试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按照相关要求,面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考官”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参加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在“健康禹州”和“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递补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择期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背景经历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健康禹州”和“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招聘各环节相关事宜均在“健康禹州”和“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媒体,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4-8880361
监督电话:0374-88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