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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招录乡镇专职消防员公告

卫辉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招录乡镇专职消防员公告

招聘40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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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 08:00-2026/10/7 18:00

卫辉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招录乡镇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卫辉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卫辉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乡镇专职消防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录工作按照制定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消防车驾驶员10名。男性,从事消防车驾驶岗位工作。需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具有1年以上实际驾龄,主要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和维护工作。

(二)灭火救援员30名。男性,从事灭火救援岗位。负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所有专职消防员均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需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要求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灭火救援岗位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相关职业院校专业毕业的,放宽至30周岁以下)。报考驾驶员岗位,持准驾B2类以上车型有效驾驶证并安全驾驶1年以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具有高中(同等)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男性,身高165cm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的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3.曾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

4.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5.因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腰椎、膝盖等不适合本岗位需要伤病史的;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癫痫、心脑血管病、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经常头痛、头晕、晕厥,严重口吃(结巴)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8.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的;

9.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经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有关规定审查不合格的;

10.具有《军人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等相关文件所列不予招录情形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10月1日—2026年10月7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卫辉市比干大道与和平路交叉口向东300米卫辉市消防救援局。

3.报名材料:

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现场填写);

②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③身份证和户口簿(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④驾驶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中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电子学历认证注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⑤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⑥取得灭火救援等国家职业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或其他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应聘者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上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信息不实、材料弄虚作假、伪造证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并记入招录诚信档案。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严格按照《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具体项目以通知为准),满分100分,每项25分。测试项目均不得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前须认真阅读并签订承诺书。

3.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乡镇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与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排名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面试环节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根据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体能考核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准。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政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入职体检)》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政审与体检。

2.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要求应聘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心脏病、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滑膜炎、哮喘、韧带损伤、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和股骨头坏死等,在招录阶段未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构成欺诈、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根据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卫辉市消防救援局门岗,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出现问题或应聘者自动放弃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录用管理

经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等程序被正式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1个月岗前培训和2个月适应性训练),实行量化考核、全程淘汰,凡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规定、结业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试用期(培训期)满且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期三年,合同期满,卫辉市消防救援局根据录用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1.聘用乡镇专职消防员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等组成,共计4000元-5000元(含五险一金)。担任站长助理、正副班长、装备技师、文书、电话员、驾驶员等职务,增发相应的岗位补助。

2.聘用乡镇专职消防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不足一个月不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正常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二)生活待遇:统一发放被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

(三)保险待遇: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保险。每年免费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四)工作时间:乡镇专职消防员在保证执勤力量、队伍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度,每月休息6-8天。婚假、产假、陪产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政治待遇:乡镇专职消防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七、纪律要求

(一)乡镇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卫辉市消防救援局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二)应聘人员要诚信报告并自觉遵守招录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始终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在招录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本次乡镇专职消防员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通过中介组织报名一律不予录用,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公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释,最终解释权归卫辉市消防救援局所有,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卫辉市消防救援局研究确定。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

政策咨询电话:马班长19253733119,李班长18790671381

卫辉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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