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谨记:网络,求职时,谨防上当受骗,不交财物。
河南省开封市大梁公证处是开封市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编制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编制外合同制),3人。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
2.年龄2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同等条件下,开封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区县)优先;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组织协调能力和身体健康等条件;
6.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优先。
三、不得报名条件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四、岗位职责
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辅助工作,服从统一调配。完成公证处安排其他日常相关工作。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
2.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参照人社部门规定的实习期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按照公证处工资制度执行。
3.劳动保障: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
2.报名咨询电话:0371-23888979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本人及首页、户主页)、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文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alianggzhch@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公证辅助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4.资格审查:公证处对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者,电话通知进入面试。
应聘者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证处对面试人员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通知。
6.体检:通过面试应聘人员,自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近期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公示: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在开封大梁公证处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确定录用后,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备案。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1-23888589。
附件:个人简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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