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洛人社〔2020〕25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59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洛阳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洛人社就业〔2026〕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前要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零就业家庭户数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认证地址:本人户籍地、常住地(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户籍地、常住地人社所)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名称:
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招聘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人数: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