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30人657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素质,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的通知》(豫卫发〔2025〕1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焦作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现制定2026年焦作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107家,招聘岗位657个,招聘人数143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11。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由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部署,统一开考时间,统一命制试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2026年9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2)“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指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