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84人160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关于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加强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的通知》(豫卫发〔2025〕1号)和周口市卫健委等4部门《周口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周卫发〔2025〕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周卫发〔2025〕39号)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现制订本招聘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全市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拟招聘984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工作。招聘专业涵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等。各县(市、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同意承担聘用人员义务;
5.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无犯罪记录的,无被开除公职记录的,无被吊销执业证记录的,无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记录的;
7.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
8.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5年(含)以上在基层卫生单位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骨干;
9.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须满1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