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60人公告
河南工学院公开招聘博士60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60人1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08/13起招满为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60名。


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始建于1975年。学校占地面积110.6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3.39万平方米,设有20个教学院部(中心),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名。专任教师820余名,高级职称教师370余名,建有41个本科专业,获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在全国高校中率先设置了电缆工程本科专业,形成了智能制造、电力电气、电子信息、新能源材料、产业经济等兼具特色与优势的专业集群。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就业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等诸多荣誉。


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等高层次人才60名,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一览表》。特别优秀人才的引进不受专业岗位和人数限制。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国(境)外毕业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25年招聘博士毕业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s://rsc.ha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2025年度有效。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实施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招满为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投送电子简历报名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2025博士招聘+姓名+应聘专业”,简历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25年招聘博士毕业生一览表》);


2.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结合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学校分批组织面试综合考核。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按照我校各招聘单位安排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校人事处网站分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69105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691065(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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