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招聘64人公告
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招聘64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64人3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20 09:00-2025/8/22 17:00
缴费时间
2025/8/20 09:00-2025/8/23
准考证打印
2025/8/27 09:00-2025/8/29 17:00
笔试时间
2025/8/30

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豫检集团)成立于2022年5月27日,由17家省直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管商业一类重要骨干企业,由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市场监管局履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职责。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是全国领先的检验检测机构,肩负着推进河南省检验检测机构重塑性改革发展、服务河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原更加出彩的新使命。


豫检集团是集检验、检测、认证、计量、产品质量鉴定、能力验证提供、标准制修订、科研及咨询于一体的技术型服务机构,集团拥有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授予的5类31种类型的资质认定认可、授权、备案。服务范围涵盖贸易、制造业、消费品、服务业四大领域和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业务涵盖计量校准、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包含特种设备(承压类和机电类)、电子信息产品及软件、食品、纤维纺织品、农畜水产品、农药兽药饲料等领域,覆盖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计量校准、环境、消防、碳排放核查等类别,认证业务涉及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认证咨询、培训服务等方面,并向检验检测相关仪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等业务拓展。


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坚持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本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检验检测事业,熟悉国家检验检测行业相关法律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对应学位等条件;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hitig.com.cn/)和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豫检集团”)等渠道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https://reg.cexam.com.cn/user/guide.aspx?cid=16&kid=25),进入“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和相关证件的原件照片,报考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报考资格。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57158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资格审查


2025年8月20日9:00至2025年8月23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5年8月23日24: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免缴考务费,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名其他岗位、选择参加笔试的需要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需使用电脑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8月27日9:00—2025年8月29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的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无法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确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需要出示的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笔试成绩等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8月24日12: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岗位要求非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如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以本人笔试考试分数为准。


2.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豫检集团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中有作弊、零分等情形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人员等信息在豫检集团官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的、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工作证明材料等。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该岗位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考生进行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豫检集团官网进行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豫检集团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豫检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薪酬参照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定岗定薪,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公告后续工作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豫检集团官网发布。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条件。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豫检集团所有,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371-89930878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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