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睢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40人公告
商丘睢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40人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4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5 -2025/8/19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为切实加强睢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10名,战斗员30名),限男性且工作地服从全县统一调配,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具备胜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质及能力,取得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全国各陆、海、空、武警、火箭军等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各部队特种兵退役士兵;


2、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及体育特长者;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炊事、游泳、长跑、篮球、文艺、公文写作、计算机等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六)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七)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之间出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6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8月1日之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工资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人身意外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试用期间(3个月)工资为1800元/月/人,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录用合同,工资严格按照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工作年限及综合考评情况,每年定期增资;


(三)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月轮休6天,享受婚假、生育假;


(四)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优先晋升工资档次等待遇。



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9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睢县消防救援大队南环路消防救援站(睢县南环路三郡酒店对面)


联系人:徐队长:15090625002


王班长:17613873083


(接受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30)。



招录方法和流程


(一)招录流程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在资格审查环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驾驶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两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材料,到睢县南环路消防救援站报名,填写《商丘市睢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四)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3000米、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标准按照《消防救援人员入职培训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执行,测试期间由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派专人对全程进行监督;


(五)体能测试合格者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审查要求进行;


(七)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睢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聘名额及报考数量,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详见原文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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