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4个岗位
郑州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公安高等院校,1950年创建于北京,1980年迁建郑州,2023年落实中央深化改革精神,由铁道警察学院更名为郑州警察学院。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要求和条件,结合学院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4个职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职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郑州警察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才(第二批)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以及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重点科研院所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当年度出站博士后)。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超龄共青团员视为符合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公安事业;遵守党(团)的章程,履行党(团)员义务,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参加组织生活。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须的知识和能力,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入学及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3、应届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除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