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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招聘教学及辅助人员公告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招聘教学及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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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8 09:00-2026/8/14 17:00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招聘教学及辅助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4个,其中教学岗位2名,教学辅助岗位2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6年7月31日。在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同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8日9:00至2026年8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报名网站“筑才招聘服务管理平台”,通过https://www.gyrcjt.cn/recruitment/recruitmentproject/details/52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页面指引完成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并确认报名。

“筑才招聘服务管理平台”是本次招聘报名的唯一渠道,凡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或方式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步骤指引:

推荐通过电脑端输入“筑才招聘服务管理平台”(https://www.gyrcjt.cn/recruitment/recruitmentproject/details/52),查阅“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教学及辅助人员招聘公告”→查看报考岗位→报考此岗位→登录(立即注册)→按要求填写应聘登记表(上传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报名表→完成报名。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或照片。

(3)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扫描件或照片(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主管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按照相近专业报考的,按规定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或研究方向证明或业绩材料(留学归国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单位或公司翻译的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翻译件),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摁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2)。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相关信息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料不全或填写信息不完整者不予考虑,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未按要求提交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者不予考虑,视为放弃招聘资格;通过其他渠道投递、超过报名时间投递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完整阅读招聘公告内容,并在报名系统中在线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2)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

(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5)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审核方式与审核时限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为2026年8月8日9:00至2026年8月15日17:00。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1个工作日(当天)内完成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可通过“筑才招聘服务管理平台”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自主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2.审核信息修改

(1)报名期间(2026年8月14日17:00前):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自主修改完善个人报名信息、更换报考岗位,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7:00后):仅允许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补充材料、修正个人报名基础信息,不得变更已报名岗位,修改信息后可再次提交审核。

(3)信息终止修改(2026年8月15日17:00后):考生不得再进行信息修改、材料补充以及重新提交审核。考生报名信息以系统最后一次有效提交内容为准。

3.相近专业认定

(1)认定标准。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具体见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2)申报要求。符合上述认定标准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如实填写,按要求提供认定资料,以及本人亲笔签字并摁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2)。

4.审核结果

单个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学校官网上公布。资格初审完成后,经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初评

1.初评条件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5人(含5人)及以下的,学校不开展初评。初审合格人数达5人以上的,组织初评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现场评审人员数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2.初评方式

初评工作采取笔试(机考)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委托具有组织命题考试资格的第三方人才机构负责初评全过程工作。学校在官网上发布初评相关信息(含初评时间、地点、方式等)。

3.初评结果公告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现场评审人员。如果拟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初评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将同时参加现场评审。初评结果及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校官网上公告。公告后,若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的,可按公告中规定时间和程序申请复核。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采取面试与试教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教学辅助类岗位采取面试方式,教学类岗位采取试教方式。现场评审由学校组织开展,在学校官网上发布现场评审相关信息(含现场评审时间、地点等)。

(五)评审结果公告

现场评审结束后,由评审工作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的同时,学校需进一步核实拟录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7.截止考察前未能提交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9.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1.有违反师德师风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阶段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轮。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评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手续办理及待遇

1.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流程,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此次招聘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

3.录用人员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定级标准核定。岗位绩效参照学校同性质人员标准执行。

4.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本次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在招聘过程中,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及相关安排将通过学校官网公告、邮件、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未及时阅读、误读通知信息,或联系电话无法有效接通等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察、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4.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4793156;0851-84127112

监督电话:0851-84126983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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