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修文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接收工作,充实我县师资力量,我县决定开展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修文中学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
三、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2026年9月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4.2026年9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