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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区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平坝区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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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4 09:00-2026/10/20 18:00
面试时间
2026/10/22 -2026/10/22

为进一步加强平坝辖区各乡镇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有效提升乡镇火灾防控能力,切实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灭火员(男)、火灾隐患排查员(男女不限)、驾驶员(男)数名,招录过程由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招录工作按照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并择优录用。招录工作各环节将在“贵州人才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通知和公示。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甘于奉献,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3.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具有相关学历:灭火员、驾驶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火灾隐患排查员(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5.招录对象灭火员、驾驶员、火灾隐患排查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经公开招录工作小组研究,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无人机操作、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人才、具有消防救援工作和实战经验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和心理健康。在现场报名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审查,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招录: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正常)退役士兵;

2.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

3.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

4.熟悉防火机具维修,长期从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者;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6.持有B1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者。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以上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曾因酒驾、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三、招录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通过“贵州人才信息网”平台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00;14:30-18: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地点:安顺市平坝区平引路17号(平坝特警旁)

3.资格审查内容:

(1)《平坝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1)。

(2)相关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3)个人简历,符合优先条件的提供相关印证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潜水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等)。

报考人员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上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以上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三)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10月22日上午参加体能测试。地点:平坝区平引路消防救援站足球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测试科目:按照《平坝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考核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有效成绩比例占60%,当场向考生公布。

要求:体能测试当日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个人身份证。

(四)面试:

1.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见附件4)

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在2026年10月22日下午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公开招录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的,予以录用。

(六)体检

根据招录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平坝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3)人员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需申请复检的,经公开招录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支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录。

(七)政审

10月31日前,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违法违纪、从事邪教组织活动证明的原件,证明需盖章(有需要介绍信的,可到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二楼通信室领取)。


四、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入职培训

新录用人员统一参加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3个月的入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完成后进行岗位人员分配。

(三)其他

在招录各环节中,如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的,空缺名额在“递补池”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拒不报到、拒不参加培训,或在培训试用期间思想波动严重,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辞退,被录用人员需退还培训期间产生的费用。此次招录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报名、培训、代招等事宜。


五、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一)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模式,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要求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参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内含“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部分等。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发放工作服装。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保留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三)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凡是违反规章制度的,予以辞退。培训期满后,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轮休,人员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


六、有关说明

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人才信息网”发布的相关招录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七、纪律监督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平坝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851-34227915)


八、报名咨询

公开招录工作小组咨询电话:王小其0851-34229119

(工作日早上9: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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