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7年度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贵州-选调-国企-行政事业编-国央企正式-2026-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员会组织部

贵州省2027年度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贵州省2027年度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招聘若干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3 09:00-2026/10/23 14:00

贵州省2027年度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贵州省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和省管企业高素质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7年度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职位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等42所高校所有专业及中国政法大学等特色优势专业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的15所高校(附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7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独立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大学(院系、专业)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为选调对象。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分为党政机关职位和省管企业职位。党政机关职位包含省级、市(州)级、县(市、区)级3个层级;省管企业职位包含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2个类别。

党政机关职位专业方向设置为财经方向、法学方向、土建交通方向、信息技术方向、工矿能源方向、生态农林方向、水利水电方向、文史哲方向、医疗卫生方向以及学科门类、具体专业或不限专业。省管企业职位专业设置为学科门类、具体专业或不限专业。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录“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查看(网址:https://zpy.qgsydw.com/gzzzb_swxd27)。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5.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8年10月及以前出生)。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0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相应放宽2周岁。

7.符合拟报职位资格条件,于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8.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本科毕业生参加市(州)级以下党政机关职位或省管企业职位选调,不受此项上述5个条件的限制。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省服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上述6至9条的相关印证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

有因违规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1.学校推荐及报名材料准备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准备以下材料:①《贵州省2027年度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层次学籍报告;④党员身份证明;⑤奖学金证书;⑥表彰证书;⑦学生干部证明;⑧参军入伍经历证明;⑨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⑩论文及科研经历相关材料;⑪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①至③为必须提交的材料;若有④至⑪相关材料,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备。多次获得奖学金、表彰,具有多段学生干部经历等情况的,须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上传提交。以上材料(制成PDF、JPG、JPEG、PNG格式文件均可)在报名时通过相应栏目上传。上传材料是择优确定考试人员的重要依据,须真实、准确、完整。以上材料须在考察和入职报到时核对原件。一经发现任何一份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起始时间:2026年10月13日9:00。

②报名截止时间:

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管企业职位,2026年10月19日14:00;

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2026年10月21日14:00;

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2026年10月23日14:00。

③报名系统须实名注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请据实、谨慎填写。

④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具体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个职位当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填报职位。

⑤每名报考人员可同时填报1个党政机关职位和1个省管企业职位,也可只填报1个职位。

【注:报考人员须根据具体职位明确的条件进行填报,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

⑥考试将在17个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点,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进入择优确定考试人员环节,若因不符合该职位条件导致审查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及职位改报

在各阶段报名截止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学历学位、专业方向、获奖情况、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参军入伍经历等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按职位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择优确定考试人员,报考人员须及时查看是否进入所报职位考试环节。一经确定为所报职位考试人员的,不得改报。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考试人员的,可及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按以下阶段进行:

1.10月19日14:00,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管企业职位报名截止。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考试人员的,可改报市(州)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以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管企业职位。

2.10月21日14:00,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考试人员的,可改报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以及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管企业职位。

3.10月23日14:00,报名和改报截止。按照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10(含1:10以内)比例确定考试人员。

(三)考试

凡确定为考试人员的,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部分省管企业专业技术职位还需开展专业能力测试。

1.笔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合格的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同时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和省管企业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结果通用。

笔试、面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7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

3.专业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测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有关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确定签约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情况,按照职位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只能签约1个职位,一旦签约则不可更改,如有违约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

党政机关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省管企业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执行。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考察结束后、办理入职前,报考人员如出现影响录(聘)用、不能报考或不得报考的情形,须及时主动向学校报告,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党政机关职位签约人员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省管企业职位签约人员的体检参照执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承担。

人民警察职位的签约人员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录(聘)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省管企业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在选调过程中,若有职位出现空缺,适时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开展递补、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宜

1.本次定向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2.本次定向选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3.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准确理解选调政策。若有疑问或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报考指南中的咨询电话。

4.本公告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职位表.xls
贵州粉笔微信公众号
贵州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