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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贵州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招聘30人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4 09:00-2026/9/20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8 09:00-2026/10/10 17:00
笔试时间
2026/10/11

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毕节市两级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30名,其中: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3名;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计划招聘4名;大方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3名;黔西市人民法院计划招聘4名;金沙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3名;织金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4名;纳雍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2名;威宁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4名;赫章县人民法院计划招聘3名。

招聘岗位为初步计划,报考人员报到后实际岗位须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以上;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且在法院系统工作满2年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9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5日以后);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天;现工作单位为毕节各级法院的年龄不限。

4.掌握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招聘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信息。

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计划调整、通知相关事项、公布相关人员名单等,均在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关注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递补、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00至2026年9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hn.gprcw.com/nindex/?ecode=bjzrfzp)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不可再修改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有关资料,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毕业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均须点击“提交审核”键提交报名申请。

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

3.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6年9月20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审核”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00至9月21日17:00。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在24小时内审核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hn.gprcw.com/nindex/?ecode=bjzrfzp)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9月20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9月20日17:00至2026年9月2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成功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未达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下一环节或应聘资格。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6年10月8日9:00至10月10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hn.gprcw.com/nindex/?ecode=bjzrfzp)打印准考证。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51513,0851-841126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及法律基础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

笔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具体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相关说明

1.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含3:1以内)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报名表》一式2份(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hn.gprcw.com/nindex/?ecode=bjzrfzp)打印;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法院系统工作满2年以上的复审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递补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期间,招聘单位自首次联系起(含电话、短信等方式)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更换电话号码、关闭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下一环节或应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

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复试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


七、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重点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招聘单位认为应了解的其他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和递补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2.5的比例(不足1人按1人计算)确定拟聘用人员和递补人选(其中:拟聘用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剩余人员为递补人选)。


十、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递补人选在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人选补聘

公示期间,若考生被举报查实问题后影响聘用,或者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补人选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法官助理离职造成缺额的,用人单位可在本次招聘递补人选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857—8339364(毕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0857-8299075(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十三、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确保在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对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辅导或者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十四、报名咨询

报名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857—8299075(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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