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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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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0 -2026/9/11 18:00

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1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是年龄及学历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从工作安排。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是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四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在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属于我省户籍或者常住人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大龄人员。指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指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4.生活困难人员。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群体中的失业人员。

5.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指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中的失业人员。

6.易地搬迁人员。指登记失业半年及以上的易地搬迁人员。

7.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8.其他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求职者下载并填写《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投递至指定邮箱(tjz6460571@163.com)即可。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下午18:00。

3.联系人:赵曼妤,电话:0859-6460571。

(二)资格审查

公益性岗位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同时投递到指定邮箱: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报名条件第四点1到7条所对应的证明材料。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屯脚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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