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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人民医院2026年合同制人员招聘简章

罗甸县人民医院2026年合同制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19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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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08:00-2026/9/17 17:00

为优化医院卫生人才队伍配置,满足医院持续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9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202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罗甸县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罗甸县人民医院2026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按照《罗甸县人民医院2026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专业进行。毕业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学位证书名称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四)其他

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并在报名时上传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

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六)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七)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八)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25)填报上传报名所需资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照1寸照(不限底色);

(4)岗位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其他材料;

(5)《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方式及要求

(1)审核时间: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18日17:00

(2)审核方式:罗甸县人民医院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17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6年9月17日17:00至9月1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审核要求

(1)因应聘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本《招聘简章》及《岗位表》,应聘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审查不通过,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修改完善提交报名资料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核测评

1.同一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直接采取面试(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同一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仍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测评方式、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每人只能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罗甸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本简章“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所列任何一项、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公示期有异议或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罗甸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注意与本院保持联系。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我院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18744752149

监督电话:0854-7616329

1508614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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