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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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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08:30-2026/12/31 17:30

按照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拟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确保引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才岗位

1.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引才岗位详见《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下称“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认定条件(附件2)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一人一策”直接考核引进,不受引进名额限制。


三、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中拔尖人才认定条件(附件2)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上;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中优秀青年人才认定条件(附件2)的人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8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所需资料。

8.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0)截至2026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

(11)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2)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引才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13)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方式及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按照制定发布引才方案(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引才公告

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2026年12月31日

0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按“岗位需求表”要求,需求人数招满后,相应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安顺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1张(附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印证材料扫描件(所有印证材料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参照如下格式编写:“姓名+学历+2026年投递岗位名称”。

线上报名邮箱:assfybjyrsk@126.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报名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资格审查要求

(1)按照发布岗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一次性反馈不符合原因。

(2)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伪造、更改等情形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三)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方式为专家评议。参加专家评议的人员、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专家评议满分为100分,考生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专家评议或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引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审定有《引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六)递补

在引才考试(考核)后至拟聘人员备案期间出现空缺岗位的,经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党组研究同意后,可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递补。具体安排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公示及聘用

1.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同时,根据安顺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兑现引进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引才工作在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拨打举报监督电话反映。

2.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3.本次引才工作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5.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引才咨询电话:0851-33220090(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324606(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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