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2026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7:00期间进入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06(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3日9:00至9月10日17:00。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经初审存在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人员,须按初审反馈意见在报名时间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网上缴费。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9月3日9:00至9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二)考试
考试结合报名情况,可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面试根据专业要求选择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的方式。
考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为考试环节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料如下: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本县户籍(生源)”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出的还须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四)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医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院务公示栏”处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2.聘用。经考察和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试用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考生在15天内未到医院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资格复查、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