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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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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09:00-2026/9/8 17:00

根据《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毕节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9月7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六)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地点:七星关区麻园路吴家湾路口劳动保障大楼四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857-8296119。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现场亲笔填写的《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纸质档1份(《就业创业证》必须有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  

注: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涉程序较多,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五)资格审查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面试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面试,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入职体检合格证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遇体检环节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程序及待遇

1.通过体检环节的人员,经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公示7天无异议后,到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如遇拟聘人员放弃的,依次进行递补。

2.公益性岗位协议期限为1年,协议期满后由所在工作科室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续签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协议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正式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后,工资待遇按毕节市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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