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8月28日-9月3日报名)-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安县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8月28日-9月3日报名)

普安县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8月28日-9月3日报名)

招聘3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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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8 -2026/9/3

因工作需要,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岗位

就业局办公室工作员1名、仲裁院办公室工作员2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须到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失业登记。

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并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身体健康,符合工作需要,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普安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普安县人社局:0859-7232773

联系人:代云舷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9月3日。

报名地点:普安县人社局二楼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股现场登记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普安县人社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1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由普安县人社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经普安县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安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名称:普安人社)进行公示。

(五)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方式

经面试合格聘用为普安县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计算,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待遇及要求

1.工资待遇:按普安县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1890元/月,含社会保险。

2.要求: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普安县人社局考核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五、未尽事宜,由普安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普安县人社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来源:普安人社微信公众号

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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