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七星关区实验学校
关于招聘宿管人员的公告
为保障寄宿学生住宿安全与生活秩序,根据我校办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寄宿制学校宿管岗位配置标准,择优遴选适合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男性宿管员6名,女性宿管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50周岁;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较强安全防范意识,善于与学生沟通,热爱寄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能适应住校轮班值守工作模式;
5.有学校宿管、生活老师、安保管理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失信被执行人员;
2.身体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慢性病等不适合从事学生管理岗位人员;
3.其他按照规定不得从事中小学学生管理岗位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七星关区实验学校弘毅楼二楼202室;
3.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0日,每天早上9:00—12:00;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个人有效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宿管、安保、生活老师相关从业经历者可携带相关从业证明材料。
(三)录取
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结合岗位性别需求,从报名应聘人员中择优录取。
(四)公示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通过学校校务公示栏以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同步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公安岗前相关培训。
五、薪资待遇
1.依照七星关区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发放工资,按政策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住宿条件。
六、岗前培训及上班时间
8月23日,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对录用宿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8月24日正式到岗上班。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七星关区实验学校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