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民政局2026年公开招聘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工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方案-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雷山县民政局

雷山县民政局2026年公开招聘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工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方案
雷山县民政局2026年公开招聘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工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方案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9:00-2026/8/20 17:00

为切实加强雷山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筑牢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防线,保障入住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及我县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相关规定,结合县中心敬老院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招聘详情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为雷山县民政局下属单位雷山县中心敬老院选拔优秀的消防安全工作人才,提高雷山县养老职能和安全服务质量,推进中心敬老院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消防安全理论、技能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谈话、面试、实际操作演示等竞争方式,选拔出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雷山县民政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开招聘的工作策划和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重大决策的解释,并对公开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决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雷山县民政局综合办公室。


三、招聘职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工作计划招聘雷山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工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雷山县民政局2026年公开招聘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工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黔东南州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50周岁(即2008年8月以前和1976年8月后出生);

4.具备高中(中专或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

5.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安全相关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员等)。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退役军人、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困难家庭(低保户等)、消防安全管理专业或具有相关消防安全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列入2026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拘押、治安处罚的。

8.被开除公职、军籍、党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及言论的,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10.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12.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13.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雷山县民政局负责统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发布公告、提供咨询及办理后续劳动合同签订等相关程序。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9:00-8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雷山县民政局办公室(雷山县丹江镇红屯堡小区)

咨询电话:0855—3979191(雷山县民政局)

注意: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方案”“岗位一览表”《雷山县民政局2026年公开招聘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工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应聘人员及时与雷山县民政局、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视为应聘人员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雷山县民政局进行现场初审,录用环节确定录用名单后进行材料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发现应聘人员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①身份证复印件2份(需查看原件);

②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

③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④到雷山县民政局领取,并如实填写附件2“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⑤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员等消防工作相关证件复印件2份(需查看原件)。如应聘人员是退役军人,则需提供退伍证件复印件2份。

(三)面试(含实操)

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具体通知面试时间。

1.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操作情况,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由雷山县民政局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列,则按具有消防工作经验、退役军人、家庭困难的顺序进行综合排名。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实行招聘名额等额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体检人员中按同岗位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

若该职位已无递补人员的,从报名时“同意调剂”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选择调剂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严重问题的;

4.不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5.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予以递补。若该职位已无递补人员的,从报名时“同意调剂”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选择调剂递补。

(六)公示

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合同

公布无异议的人员,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雷山县民政局意见派往相应岗位开展工作,聘期暂定1年(具体期限以用工单位政策变动确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用工单位用工实际确定是否继续用工,如继续用工,聘用期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否则予以解聘。

被录用人员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雷山县中心敬老院消防工作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为:缴纳五险后,每月实发工资3181.43元+绩效(预计到手工资4000元+/月,具体以每月计算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监督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纪委监委)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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