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2个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5名(非编制)。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应为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本专科、硕士、博士)或为2024一2025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在签订合同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七)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薪酬待遇
(一)科研助理为非事业编制岗位、属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大专及本科毕业的科研助理岗位薪酬为23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科研助理岗位薪酬为25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学院为科研助理免费提供住宿和工作日早中餐餐补(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gzjszy.cn/)发布招聘公告,自2026年5月29日起至2026年6月4日止。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按报名要求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6日16:00止。
2.报名地点: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图书信息楼10楼人事处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其他能证明应聘者能力的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我校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仅以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针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不设面试比例,面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面试形式:现场答辩,限时10分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知识面、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2.面试内容:现场公布试题。
3.面试成绩:面试按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按时参加面试取消下一环节资格。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统一安排,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按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牵头,各用人单位配合实施,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考察时间按招聘进程另行通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科研助理人员聘期内可参加其他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录用后提出解聘申请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签订一年科研助理聘用合同,原则上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聘用合同期满,视为聘用结束,自然解除聘用关系。经考核优秀科研助理岗,经学校审议同意的可以延长聘用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聘用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院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部门、二级学院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的。
(四)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1-82548332。
本方案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851-82547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