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招警信息

招聘70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13 09:00-2025/11/19 17:00
缴费时间
2025/11/13 09:00-2025/11/21 17:00
报名网站
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根据工作需要,金沙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7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条件的;

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5年11月10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如下:

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通过电脑进入“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0”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签订报考承诺书(附件3)。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0日17:00。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人员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1月1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11月19日17:00至11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需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1日17:00期间进入“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0”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1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对减少、取消的岗位进行公示。招聘计划减少的,考生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自愿放弃改报需要退费的,由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本次招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2025届毕业生、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符合免收考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并在2025年11月21日17:00前,到金沙县公安局五楼政工科5010办公室提交免收考试考务费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一周内进入“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系统技术电话:400-020-1616(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1.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另行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笔试时间。请报考人员随时登录金沙县人民政府网查看笔试时间,并在笔试前一周内进入“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通过“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及排名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金沙县公安局确定。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考生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7张(贴在报名表空白位置)。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交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为限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证件的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亲笔签署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递补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考生报考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有关项目及标准:

备注: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其中一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公告及合格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听取面试成绩,并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面试公告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等相关公告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的体检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人员递补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将根据单位实际空额情况适时组织递补和补充聘用工作。

1.递补。对因考生放弃聘用、聘用后离职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照考生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递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主要包括发布补充招聘公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不再组织笔试。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笔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但因招聘岗位计划限制未被聘用的考生。

十一、薪酬待遇

薪酬按照现行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标准执行,按规定统一购买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险,执行勤务期间单位提供食宿,按规定发放相应勤务补贴。薪酬标准根据金沙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及上级有关政策等进行动态调整。

十二、报考咨询

咨询电话:0857-7225069(金沙县公安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857-7229441(金沙县纪委监委)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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