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号)-云南-昆明市-西山区-招警-2026-劳务派遣-西山区人民法院

西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号)

西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号)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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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0 -2026/9/27
缴费时间
2026/9/29 -2026/10/7
准考证打印
2026/10/8 -2026/10/10
笔试时间
2026/10/10 -2026/10/10

根据工作需要,西山区人民法院委托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详见《西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服从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强健,能够适应警务辅助岗位执勤、警务保障等工作需要。

(二)招聘条件: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

2.年龄30周岁以下(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9月30日】;

3.持有驾驶证B证的可放宽至35周岁,学历放宽至高中;

4.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5.裸眼视力4.8以上;

6.警校毕业、退役军人优先。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招聘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短信或来电等方式报名。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登录系统→选择考试→填报职位→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资格初审→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名网址:https://baoming.ynexam.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7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8日

报名缴费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月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月10日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有以下情形的人员笔试费不予退还。①因本人原因错报、误报岗位的;②因本人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③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仍然报名的;④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⑤提交虚假资料或证明的;⑥因自身出现本公告不予录用情况的。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0日

体能测评时间:2026年10月10日

面试时间:待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检察业务相关知识等。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用线下递交原始资料的方式进行,原始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驾驶证B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现场测试、达标判定的方式进行,设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三个项目,三个项目均须达标,任一项目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各项目要求如下:

(1)纵跳摸高:原地起跳摸高,以身体可触及的最高高度为准,不低于265厘米;

(2)10米×4往返跑:在规定场地内往返跑完4个单程,按相应标准用时判定,不超过规定标准为合

格;

(3)男子1000米跑:按规定路线跑完全程,按相应标准用时判定,不超过规定标准为合格。

5.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70分。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前项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6.综合成绩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进行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需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递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递补候选人,如本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年内从当次招聘的递补候选人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六)有关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待遇按照西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薪酬保障规定执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有以上情形,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为此次招考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7.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

8.本公告由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19898-0

【监督电话】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97068

西山区人民法院:0871-68107700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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