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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

衡阳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

招聘137人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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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2026/9/30 18:00

为满足衡阳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衡阳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灭火救援员83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文书管理员3名:负责队站公文起草、台账报表、资料归档、会议记录、宣传材料报送,协助做好队站日常管理及相关内勤事务;

(三)消防车驾驶员38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四)信息通信员6名:从事网络维护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五)装备维护员6名:指导和组织开展车辆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对车辆装备器材的一般性故障进行诊断和排除,并视情提出车辆装备器材的送修意见等;

(六)搜救犬训导员1名:负责搜救犬日常管理和相关训练,做好犬只健康护理、疫病防控,建立训练、健康档案;参与现场搜救任务,配合单位科普宣传、犬舍器材维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等(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

5.男性,身高160CM以上,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条件、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

6.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7.本人或直系亲属不得从事经营消防产品、消防检测、消防工程等行业;

8.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9.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体育特长生及特殊专业岗位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

(二)各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伤残等级、存在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精神疾病史、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填报既往病史。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重大病史,足以影响本次招录的,经查实可取消录用资格;已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入职后新发生疾病,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医疗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工资福利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工资等组成,月工资收入4400-65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年底根据年度考评档次发放十三薪;

(二)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3个月集中培训期发放生活补贴2300元/月,见习期按月标准工资80%发放,考核通过且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按正常工资发放;

(三)专职队员从事技术或管理相关职务每月发放200-1500元岗位(职务)工资,专职指挥员每年还享受年终绩效奖;

(四)经人才小组评定,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的额外增加400-1200元/月津贴;

(五)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专职队员每年7-9月发放高温补助,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六)获评优秀表彰的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

(七)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八)按国家规定参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

(九)入职满1年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享受地方相关优待政策;

(十)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和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当年入职的,不再额外安排体检)。

四、专职队员职业前景

(一)设置灭火救援员、水域救援员、潜水员、消防车驾驶员、舟艇驾驶员、装备维护员、搜救犬训导员、信息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和文书管理员,优秀的可成长为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等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驾驶技能培训、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近3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服役(工作)满五年以上且担任班长以上职务,将纳入专职指挥员重点培养对象;

(四)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可累计相应年限。

五、报名方式及资料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8:00;

(二)报名地点:

衡阳市消防救援局701室(导航消防支队,蒸湘区光辉街与芙蓉路交叉口南120米);

(三)咨询电话:

0734-8863183  陈女士;

(四)报名和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五)报名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个人页和主页(盖有两个户口专用章的那页);

2.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照片拍摄时间为近3个月内);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的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高中、中专、职高学历无法认证的应提交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技校学历无法认证的须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在线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还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学位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无毕业证原件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审,如有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4.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或岗位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打印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日期前5天以内均可);

6.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个人年龄或者退出时间有异议还需补充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

7.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需提供退出审批表复印件;

8.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提交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提供以上6、7、8条所需要的资料。

报名资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8:00时,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衡阳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3)、《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附件4)、《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承诺书》(附件5)并选择意向单位,由本人签字确认。

此次招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现场资格审核、聘用时资格终审(政审),以及在职期间全过程。凡是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相关招聘考核程序,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单位统一发布(方式以现场加入的招聘群通知)。各招聘对象要确保通讯畅通,注意查收通知信息,按通知要求参加各项考核测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预计10月上旬完成。

(一)体能和技能测试。

所有招聘对象按照《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算)。技能测试仅针对消防车驾驶员和装备维护员招聘对象,驾驶员主要是驾驶理论、场地驾驶技术和道路驾驶技术,装备维护员主要为消防车辆维护检查、维保工具识别及规范操作和故障综合研判等,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实行等次评定,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应聘相应岗位。

非灭火救援员岗位淘汰考生,单位将结合考试体能成绩以及个人意愿情况,符合条件的视情吸收为灭火救援员。

(二)心理测试。

通过体能和技能测试的所有参考人员都需要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参与后续考核项目。

(三)面试。

专职队员参照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格检查。

专职队员依据体能测试与面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以不超招聘计划1.5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单位安排在指定市级及以上三甲综合医院,费用自理。培训考核通过,单位凭体检票据报销(复检项目除外)。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等有关规定执行,因单位工作特殊性,增加传染疾病和毒品毛发检测项目,以当次体检数据为准。承检医院提出复检项目,经衡阳市消防救援局同意可复检一次,复检后由医院下达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有传染疾病和毒品检测呈阳性者淘汰。

(五)政治考核。

由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有酒驾、拘留、起诉、失信等记录,重点考核现实表现。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根据各岗位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按规定完成体检、政审等剩余未完成环节,合格后方可录用。递补有效期为首次录取后3个月内,逾期不再递补。

七、聘用确定和合同订立

(一)考核结果运用:综合此次招聘考核合格对象,区分岗位,根据体能和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二)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考核通过后,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为期三年正式《劳动合同书》,试用期5个月。

八、入职培训

拟录取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3个月封闭式集中培训(期间非家庭重大变故不予请假)和2个月跟班见习。培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凡是发现患有传染类、精神类、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不适合高强度训练以及集体生活的疾病;

(三)培训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五)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不服从管理、打架斗殴、饮酒驾车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职业能力培训、伙食费和服装等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自签订劳动合同后,非正常离职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乱纪被辞退的,按职工单方面违约处理,将其纳入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失信人员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未按要求参加相关考核流程的;

2.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五)录取后未报到或集训中途退出的,取消3年内的报名资格。

(六)报考人员对招聘程序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衡阳市消防救援局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

(七)此次招聘由衡阳市消防救援局纪检室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电话:0734-886316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本公告由衡阳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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