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9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海南-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9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9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8人24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0 08:00-2026/9/22 17:30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加快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持续推进“百万人才兴海南”行动计划,结合中心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二)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9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官方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组织人事部受理。

2.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8:00—9月22日17:30;

报名网址:http://59.50.110.99:8093/WB/RecuritmentDemand/Index

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参加2026年“百万英才兴海南·四城同办”校招活动(沈阳站),考生可携带报名材料于2026年9月19日至中国医科大学招聘会现场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展位报名,限当天现场招聘会活动时间内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步骤及要求:

(1)线上报名人员登录网址后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登记资料”;

(2)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①、②、③、④项材料纸质版。线上报名须在“相关附件”栏目内上传上述材料,以下材料均应提供清晰、完整的扫描件。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①应聘登记表(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MB):下载《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完整,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B);

③个人资格证件(PDF格式,需汇总到一个文件内上传,大小不超过10MB):

a.含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

b.各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岗位需提供有二维码标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c.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合格成绩单等;

d.岗位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及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佐证材料不少于一项;

e.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zxgk/)上关于本人的信用查询结果;

④应聘承诺书(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下载《应聘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完整,本人签名(手印)并扫描上传;

其他证明和材料(PDF格式,需汇总到一个文件内,大小不超过10MB),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四六级证书、科研成果及佐证、获得专利或奖项等。

(4)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中心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满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线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中心官网人事招聘后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须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现场报名的考生,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考试招聘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急需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若招聘岗位无人报考,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证件须一致。

(四)招聘安排

根据各岗位招聘形式以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安排另行通知。

1.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采取个人陈述、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布。

2.考试招聘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中心官网公布。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情况在中心官网公布,公示3天。

(2)面试

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

(4)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及时在中心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天内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心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公示期满,不存在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中心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中心组织人事部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

2.根据中心管理规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0898-36689161、0898-36790620

纪检监督电话:0898-36616373(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9月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应聘登记表

3.应聘承诺书



职位表.xls
贵州粉笔微信公众号
贵州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