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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招聘8人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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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10 08:30-2026/11/12 17:30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5〕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认定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赫章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操作熟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本科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8.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0日-11月12日的工作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片3张;

5.报考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考试及聘用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时间以本单位通知为准。按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5〕5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规定进行兑现。

(一)岗位补贴。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实行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陈耀18786572849

赫章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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