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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招聘7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余庆县招聘7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7人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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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3起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原则,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发〔2026〕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进行招聘,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5家用人单位共开发岗位6个,拟招聘人员共7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在我省登记失业,属于我省户籍或者常住人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援助对象,即就业困难人员:

(一)大龄人员。指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自2027年起,执行渐进式逐步调整)。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指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四)生活困难人员。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群体中的失业人员。

(五)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指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中的失业人员。

(六)易地搬迁人员。指登记失业半年及以上的易地搬迁人员。

(七)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八)其他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3.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或者已经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

求职者自行下载打印《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根据本人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余庆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佐证资料(岗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六、聘用及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认真审核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条件,根据岗位需要和报名情况等,采取面试、测试、排序安置等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是否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等进行核查。符合安置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聘用期间岗位待遇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期满后通过其他渠道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原则上可按程序通过城镇公益性岗位再安置1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补贴期满且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在岗人员,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顺延至法定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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