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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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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2026/12/31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68年,为省政府举办、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干部保健、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甲医院。是贵州省精神卫生中心、遵义医科大学附属贵阳医院、贵州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医院业务用房面积5.1万㎡,开放床位1200张,设置行政科室21个,开设4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建有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学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2个“942”计划临床重点专科。医院是贵州省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重要组成单位,是贵州省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承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救援工作。医院以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专业为特色,服务人群涵盖儿童至老年全年龄段。开设有普通精神科、睡眠医学科、成瘾医学科、老年精神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及临床心理减压中心等,重点提供心理健康延伸服务。医院还具备全面而完整的综合学科救治体系,设置有内科系统: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中西医结合)、肾内科、神经内科(中西医结合)、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外科系统: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甲乳外科、神经外科、肿瘤与血管介入科、医学美容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康复科、中医科、针灸推拿科、体检中心、麻醉科、临床营养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超声医学科、电生理科等。


医院坚持医教研协同发展,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贵州省精神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贵州省心理卫生协会挂靠单位,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和临床教学基地,贵州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贵州省精神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医院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等国内知名医疗机构签署协议,具备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协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才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设置1个岗位,拟引进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条件详见《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5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辅修专业不能作为《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报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名称须与“专业要求”一致。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guizhou.gov.cn/)、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guizhou.gov.cn/)、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gz2h.cn/)发布引才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印证材料(所有印证材料扫描为一个PDF)作为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643308210@qq.com),邮件主题请参照如下格式编写:“高层次引才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引才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后即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2.提别提示

(1)2026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须如实填报。

(3)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原则上要求本人填写相关信息并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本人承担。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完成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符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附件《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标准的人才或特殊高端人才,采取“一人一策”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

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分批分期进行,主要对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四舍五入”前的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将开展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由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并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岗位停止接收报名材料。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医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和贵州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同时,根据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兑现引才待遇。


五、有关说明

(一)引才工作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才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在引才各环节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联系电话:0851-88416600监督电话:0851-8841658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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