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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乡村医生实施方案

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乡村医生实施方案

招聘8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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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09 09:00-2026/11/10 17:30

为进一步加强编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结合各分院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乡村医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编外乡村医生8名。具体报考职位及条件见《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乡村医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县编外乡村医生工作。

2.报考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1月9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2)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学位的,不得交叉使用)。

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其中:按户籍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生源报考的,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因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岑巩县户籍”是指报名时户籍在岑巩县。“岑巩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岑巩县的人员。“县(市)户籍(生源)”参照本州户籍(生源)规定进行界定。)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③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⑤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⑥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⑦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要求条件的。

⑧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1月9日-11月10日,9:00—12:00,14:00—17:3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15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2.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并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招聘编外编外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

(4)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5)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

(6)岑巩县户籍(或生源),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外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考试时间:2026年11月21日9:00-11:00;

笔试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组织实施。笔试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核查结束后确定,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或未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供报考者查询,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2.面试

面试对象: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工作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 +面试(专业测试)环节成绩×50%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及《实施方案》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和有《实施方案》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的,按《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薪酬

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各分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5-3577812(岑巩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855-3577740(岑巩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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