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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2026年择优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公告

凤冈县2026年择优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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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3 17:00前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就业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5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及期满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6〕65号)等规定,为切实做好择优聘用我县2026年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三支一扶”人员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择优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择优聘用计划及岗位

本次择优聘用计划4名,岗位详见《凤冈县2026年择优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优秀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择优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择优聘用对象

本次择优聘用对象为2024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凤冈县镇(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人员。

(二)择优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聘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7.择优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择优聘用程序

本次择优聘用工作按照发布择优聘用公告、由符合择优聘用条件的对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提出择优聘用申请

符合择优聘用条件的对象应于2026年11月3日17:00前提交参加择优聘用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1月3日17:00前。

资格审查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股。(凤鸣大厦五楼)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并提交《凤冈县择优聘用2026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服务证明材料(如“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招募审批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期内年度考核表、期满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彩照2张(含电子档);

5.其他相关材料(“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择优聘用全过程,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时间:2026年11月4日;体检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若出台体检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具体由聘用单位负责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本方案中“以下人员不得聘用”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fenggang.gov.cn/)公示拟择优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审批备案

对拟择优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县、市人社部门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聘用单位要及时通知择优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等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择优聘用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违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聘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项事宜通知均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符合条件的对象密切关注和查询,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告事宜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或阅读后不按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次方案由凤冈县2026年择优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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