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是黎平县唯一的一所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和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实际工作能力。
3.择优录用、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招聘程序,选拔最合适的人员,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卫1名(男性)、教官2名(男女各一人)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学校管理。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及其他影响工作的重大疾病,能胜任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岗位具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工资面议
(四)工作时间
1.保卫上两天,休一天。
2.教官周一到周五白天全天上班,晚上轮休,周末轮休。
(五)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1.黎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政教处报名。
2.有意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派出所政审证明报名。
(七)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政教处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教官、保卫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安全保卫知识、消防知识、突发事件应对思路以及基本的队列素养等。
3.面试方式:由学校分管领导、政教处、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
4.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八)考察与公示
1.考察:对面试合格人员,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考察。
2.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及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十)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黎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黎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政教处吴主任[18212361987]。
3.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