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原则,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社〔2025〕5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发〔2026〕2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进行招聘,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18家用人单位拟招聘人员56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仁怀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仁怀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生活困难人员: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群体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5.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的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半年及以上的易地搬迁的失业人员;
7.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2.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3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2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求职者自行下载打印《仁怀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身份证、《仁怀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遵义市零就业家庭认定表》及相关佐证资料(岗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仁怀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附件1);
3.咨询请联系:附件1各招聘单位。
六、聘用及岗位待遇
用人单位认真审核报名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条件,根据岗位需要和报名情况等,采取面试、测试、排序安置等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是否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等进行核查。符合安置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岗位待遇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按照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1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附件1仁怀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
附件2仁怀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