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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2026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机关人员公告

贵安新区2026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机关人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0 09:00-2026/10/15 17:00
缴费时间
2026/10/10 09:00-2026/10/17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1 09:00-2026/10/23 09:00
笔试时间
2026/10/24 09:00-2026/10/24 11:00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干部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机关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机关人员。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6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机关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考调工作按照编制考调计划、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考调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统筹组织进行,成立新区考调工作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考调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考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考调机关人员2名。详见《贵安新区2026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机关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1.贵阳贵安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贵阳贵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士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7.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且有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

8.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符合条件报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同意。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公开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10月。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7:00期间登录“https://bm.cqrc.net/gzzp”,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6年面向贵阳贵安公开考调机关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新区考调办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https://bm.cqrc.net/gzzp”,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新区考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公告》和考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考调单位提出申请,经新区考调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10月1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6年10月15日17:00至10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新区考调办同意后修改;其他信息有误且已通过审核的,须在资格复审环节由本人出具修改说明。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0月10日09:00至10月17日17:00期间进入“https://bm.cqrc.net/gzzp”,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考调计划数予以取消。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新区考调办同意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0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新区考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考调岗位计划的情况,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3日9:00期间登录“https://bm.cqrc.net/gzzp”,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考调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及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2026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新区考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新区考调办的指导下,由考调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根据《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考调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调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考调环节,由新区考调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新区考调办核准后,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考调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复审地点,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信息表》2份;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参照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字样及管档单位公章);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入党志愿书》盖章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考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它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考调岗位计划数。


九、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新区考调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新区考调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新区考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新区考调办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如考察合格,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

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考察组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由考察组报新区考调办审定,取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资格。考察过程中,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十一、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考调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等额确定拟试用人员,分别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考调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须延长试用期的,经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同意,可再延长3个月。试用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三)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考调单位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

报考者自愿放弃考调资格的,须在试用结束前向考调单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调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gaxq.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考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凡通过公开考调方式进入新区工作的人员,须在新区服务不低于3年。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新区考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考调办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0851-88928199(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干部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1-88900107(新区考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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