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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简章

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简章

招聘17人1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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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2 09:00-2026/9/29 17:00
缴费时间
2026/9/22 09:00-2026/10/1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8 09:00-2026/10/30 17:00
笔试时间
2026/10/31 09:00-2026/10/31 11:30


为加强我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乡镇事业编制)1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6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2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5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80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2026届高校毕业生指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以下人员均按2026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1)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主要包括2024、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至2026年9月22日;

(3)“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至2026年9月22日;

(4)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截至2026年12月31日。

7.专业要求:

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若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则应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专业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招聘单位不对考生学历能否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做承诺,最终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贵州考点审核结论为准,若入职后学历不能报考医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和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或与所需专业对应一级学科的学位证书相符。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标注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仅限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范畴)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见岗位表)。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8.岗位限贵州省户籍或贵州省生源人员报考。贵州省户籍是指截至2026年9月22日户籍在贵州省的人员;贵州省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省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县(市)、乡(镇)的2026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县(市)、乡(镇)岗位。

10.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前)。

11.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9:00至9月29日17:00。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iannan.gov.cn/),按网站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确认报考”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机关、国有企业等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2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报名系统将于每日10:00、14:00及19:00对报名情况进行更新,供报考人员参考;9月29日不更新,待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9:00至9月30日17:00。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应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9月2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6年9月29日17:00至9月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务机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考务机构审核同意后给予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9月22日9:00至10月1日17:00期间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iannan.gov.cn/),进入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网上缴费结束后,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取消,并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6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7:00期间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iannan.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具体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及排名另行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对象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含1:3)比例以内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2.毕业证书(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符合专业比对条件的报考者,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其中:报考者以一级学科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和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以自设学科(在选定专业目录中查询不到的)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查询不到的)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及提供所有材料的中文翻译材料(具有国家认可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材料)。

3.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为非户籍地,但所属贵州省生源的,可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高中就读学校《生源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须学校和教育局加盖公章)。

4.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截止2026年9月22日须考核合格并服务期满,且未超过2年)。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前)。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截止2026年9月22日退伍未超过1年)。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6年规培合格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5.考务机构及资格复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六、面试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笔试环节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1.5;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仍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疗机构认定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考务机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

3.符合本简章第二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4.不符合本招聘简章中“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考察不得定为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聘用采取“乡聘村用”的方式,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明确派至具体村级卫生室服务。自聘用之日起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iannan.gov.cn/)有关公告,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各单位联系方式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南州卫生健康局、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及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日9:00-12:00,14:30-18:00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4—8317525(黔南州卫生健康局)

              0854—8222575(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854—8234166(黔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854-8312282

    附件1: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xls

    附件2:黔南州2026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黔南州卫生健康局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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