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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数安汇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贵州数安汇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14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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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3 09:00-2026/9/30 17:00

贵州数安汇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安汇公司”)聚焦数字经济,全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数字新基建”。公司以服务大数据安全产业发展为核心,以贵阳大数据安全产业示范区为核心载体,积极探索数据驱动、安全筑基、产业协同的发展路径,提供数据安全综合解决方案、新基建运营、数据中心托管与运营、综合人才培训等业务,护航数字经济、赋能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人才14名,具体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详见《贵州数安汇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人才引进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三)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时间截止为2026年9月30日24:00。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应聘人才学历学位、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五)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4:00,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费、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2026年9月30日24:00,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截止2026年9月30日24:00,未取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

3.截止2026年9月30日24:0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截止2026年9月30日24:00,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见附件2)。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截止2026年9月30日24:0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从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30日17:00。

3.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gzrcrq),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需重新提交。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账号信息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均须提交报名申请。点击“确认提交”,审核单位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未提交报名申请的,审核单位无法审核,视为报名失败。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5.报名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提交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写有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承担。

(3)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4)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才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相近专业认定须由用人单位邀请3名及以上同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

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专业课程相同率或相近率认定),并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中第(6)条在报名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6.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主管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按照相近专业报考的,按规定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或研究方向证明或业绩材料(留学归国应聘人才还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单位或公司翻译的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翻译件)、《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7)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中共党员身份等相关证明等。

(8)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公布的人才岗位要求,认真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合适、不合适、待完善),对未通过资格的人才要向其说明清楚原因。

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初审意见为“不合适”“待完善”的,人才应及时修改完善简历、补充提交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引才单位重新初审。符合公告所列条件的应聘人才原则上都应当允许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引才单位不得进行“简历筛选”。

2.复审

资格复审在初审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根据人才引进公告和考生填写的《贵州数安汇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度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6)及提供的相关印证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逐一通知本人。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自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予以回复确认,并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资格:

(1)公司两次及以上尝试联系,仍无法取得联系的;

(2)已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且未提前说明正当理由、未经公司同意延期的;

(3)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经提示补正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

资格审查完成后,引才单位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上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初评

1.同一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2.同一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初评,初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初评有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人选。

初评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通过笔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开展。具体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等)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进行发布,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评专家比照现场评审专家要求设置。初评结果及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公告。

引进人才一般应形成竞争,即进入现场评审人数应大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对进入现场评审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原则上应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计划人数,如确属紧缺急需岗位的,应事前向公司党委报告相关情况。

(五)现场评审(面试)

现场评审工作由公司组织实施,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进行公布。

现场评审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评审期间,评审工作组可结合岗位需求,就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工作经历、能力业绩与人才进行沟通、答辩。最终依据现场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

岗位所需人才确属稀缺,评审当天参加现场评审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可先组织现场评审。评审结束后,由公司党委结合评审专家意见,对评审结果及人才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可进入下一环节:

1.应聘人员评审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

2.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应聘人员素质良好、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且具备培养或使用价值的;

3.应聘人员专业背景、业绩成果与岗位需求匹配度高,属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相应引进计划由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审议取消或核减:

1.应聘人员评审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且多数专家持否定意见的;

2.经研判认为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与岗位需求明显不匹配的;

3.应聘人员在评审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4.党委综合研判后认为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进行公告。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现场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公司组织开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司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拟引进人才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通过审核相关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是否存在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采取实地调查、电话访谈、函询、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开展政审、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察不合格。

对拟引进人选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现场评审环节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选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八)上报审批

拟引进人员由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报区国资中心审批。

(九)公示

经报名、初评、现场评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经上级单位审批通过后,确定为拟引进聘用人员,在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s://www.gzrc.com.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公司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目标责任书等文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引进资格。

对于未能成功引进入职的空缺岗位,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审议后,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开展补聘工作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签订合同后,按程序报经开区国资中心备案。

(十一)实行服务期制度

公司与引进人才约定不少于3年的服务期,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具体服务年限和协议由公司实际约定。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司纪委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为安排近亲属而走门子、找关系、说情打招呼、利用职权干涉引进工作等违规情形。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禁违反公开引进原则、程序引进,严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引进及劳动用工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交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应聘者提供信息材料不真实、不符合条件,或者报名时未如实申报近亲属关系的,公司有权终止引进程序或解除劳动关系及聘任关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在引进过程中,有扰乱秩序、舞弊、威胁或意图贿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地点及岗位工作内容分配,否则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组织应聘前培训活动,不提供指定面试书籍,也不以任何形式向应聘人员收取培训费用。

(四)本次引进工作全程接受公司纪委和社会监督,公司纪委受理本次有关工作的举报、申诉等情况,并对违反相关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五)本公告由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引进咨询电话:0851-88416903,0851-88203806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7:30

3.监督举报电话:0851-838763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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