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贵州-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安顺市-普定县-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7 08:30-2026/8/21 18:00

为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建设,保障县属国有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补齐高级管理人员缺口,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市场化选聘企业高级管理岗位2名,分别是副总经理1名、总工程师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自愿放弃机关事业单位身份及相关待遇)、国有企业人员及其他社会优秀人才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 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三)岗位任职资格

1.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0日之后出生);

2.具有5年及以上工龄;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总工程师的一般还应当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6.担任副总经理职位的一般还应当具有企业管理经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有过反党反社会言行的;

2.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6.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8.近三年在工作单位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等发布公告。本公告于2026年8月17日对外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2026年8月17日(上午8:30-下午18:00)——2026年8月21日(上午8: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普定县中心大道58号5楼人力资源部。

3.报名材料:经本人签字后的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扫描件,工作证明原件。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负责,若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禁止报名情形的,除取消选聘或聘用资格外,已受聘的,选聘方有权解除聘任协议,并有权追回已发放的不符合条件部分的薪酬。选聘方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廉政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要求。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未达到1:2比例,由本次市场化选聘工作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综合测评。

(四)综合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展面试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

根据综合测评分数,择优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情况。拒不配合背景调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确定拟聘任人选

企业党委和董事会根据综合考评、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征求县财政局意见,并呈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七)作出聘任决定

企业党委和董事会收到县委组织部有关聘任意见后,企业党委和董事会作出聘任决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拟聘人员相关问题并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任人选。

(八)聘任上岗

按照市场化管理模式,按程序办理录用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四、管理及待遇

选聘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聘期3年,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与任期考核。岗位执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参考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发放金额及比例。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与报名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及保密纪律,违规违纪的严肃追责。选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王丹丹:13595387940


六、其他事项

选聘各环节相关安排将通过报名表登记联系方式进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因预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本次选聘工作,并在法律范围内享有最终解释权。相关调整内容通过普定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公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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