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名)-贵州-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名)
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名)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 -2026/7/24

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州人社〔2020〕37号)有关规定,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结合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永丰街道东门社区就业信息员1名、林用村就业信息员1名。


三、招聘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4050的登记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6.零就业家庭人员;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下其中之一即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18岁以上,男57岁以下,女47岁以下;

2.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3.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就业创业证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以“名字+联系电话+报名岗位”为文件名投至邮箱:525309624@qq.com,咨询电话:0859-6613419。


六、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取,名额招满为止。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2313.46/月左右(含个人部分五险),实发工资1355.56元/月左右。

(二)聘用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补贴期满通过其他渠道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照程序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再次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再次核定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


八、管理方式

(一)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或不服从安排的现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制度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贞丰县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26年07月24日

来源:贞丰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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