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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档案馆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兴仁市档案馆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8 -2026/7/10 10:0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兴仁市档案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档案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修养,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管理;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1.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无合同原件的,提供电子合同,电子合同需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3.以上都无法提供的,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证明);③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④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指的是办理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5.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下载填写《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填写信息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同时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51101420@qq.com;

2.联系人及电话:李晶,0859-6210024;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10时。

(二)资格审查

兴仁市档案馆在报名结束起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择优筛选,初审合格人员接到兴仁市档案馆电话通知后,线下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六、面试

1.待资格审查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时间: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3.地点:兴仁市档案馆四楼会议室。


七、考察

面试通过后,需要在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逾期或不提供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经考察合格后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档案馆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及要求

1.工资待遇:按兴仁市现行城镇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由市人社局发放,兴仁市档案馆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2.要求: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经兴仁市档案馆考核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档案馆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十、未尽事宜,由兴仁市档案馆负责解释

附件: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兴仁市档案馆

2026年7月8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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