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人才需求实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现将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15个岗位、18人。具体用人单位、引进岗位、引进专业及条件要求等详见《荔波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设置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2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要求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符合专业要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