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具体事宜,人才引进工作在校纪委、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全职事业)》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序号69、70、71专业技术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