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18个岗位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81年的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先后获批“国家级重点中专”、2021年省级双高校建设单位,和贵州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坐落在景色秀美的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依傍百花湖畔,紧邻国家4A级旅游景区时光贵州古镇,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占地面积500余亩。
学校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开办中、高、本贯通的职业教育。设有国家第七十五职业技能鉴定站,为社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学校遵循“崇德尚能,砺学敦行”的校训,贯彻“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技高一筹”的教育理念,专业设置紧跟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趋势,对接装备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需求,积极响应“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服务“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与贵州多家龙头企业构建了紧密的产教融合发展格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需求
本次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22人,详见《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在招聘岗位需求总量内对各岗位需求指标进行调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符合学院发展需求且业绩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名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https://www.gzzbzy.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需求人数招满后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1.《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课程成绩单及翻译件;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佐证材料。
4.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6.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的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三)资格审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分批分期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面试相关形式、面试成绩等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线下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引才计划与该岗位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学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四、有关待遇
1.编制内引进。
2.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
4.其他相关待遇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面谈确定。
五、其他说明
(一)所有获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五)应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应聘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1号
邮政编码:551400
电子邮箱:gzzbzyrsc@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774131
监督电话:0851-82774025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