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25人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17 09:00-2025/12/21 18:00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结合望谟实际,经研究决定,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成立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事务。此次招聘结束后,领导小组和其办公室自然撤销。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25名(男性),其中:新屯街道办5人、蔗香镇5人、打易镇5人、麻山镇5人、大观镇5人。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等,符合体检标准,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队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酒驾、醉驾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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