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贵州省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黔工办字〔2025〕4号)、《黔东南州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黔东南总工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凡进必考、凡进必审的制度。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性质
本次计划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岗位一:招聘人数1人。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限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述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基本操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5.一般符合岗位学历和资格相关要求,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